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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定期审查工作的通告
为保证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代码数据质量,加强全州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根据《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006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定期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码证书定期审查时间
20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
二、代码证书定期审查对象
凡2006年1月1日以前办理的代码证书。
三、代码证书定期审查手续
参加当年定期审查证书的组织机构应提交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及下列有效文件:
1、机关提交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
2、事业单位、
社团法人提交经当年年检的法人登记证原件;
3、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已参加当年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
5、其他单位提交证明组织机构合法成立的文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定期审查地点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以上各单位应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定期审查。根据《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未按期审查的代码证及到期未进行换证的代码证书,视为无效代码证书。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代码证书定期审查、换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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