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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07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八次代表大会、八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实施“工业强省”和“以质取胜”战略,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创新发展思路,强化监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
一、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
(一)高举质量振兴的旗帜,唱响以质取胜的主旋律。
l.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立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研究和宣传国家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云南名牌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引导、鼓励企业制定争创中国名牌的措施;草拟并协调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立足云南的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各地、各主要行业围绕优势产业做好云南名牌培育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规划落实;科学制定2007年云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完善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完善云南名牌企业数据库,加强数据宏观分析和研究;加强对获得名牌产品后的监督。
2.落实企业质量档案更新工作,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监管试点。坚持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工作,提高建档质量,保证档案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重点企业和强制性监管产品及名牌产品质量跟踪监管机制;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开展以市、县(区)为单位的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
3.稳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至2007年底,各州、市至少有1个市、县(区)开展此项活动,促使质量兴市(县、区)活动成为地方政府提高地方经济发展质量、拓展地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地方产品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4.加强质量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在云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推动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工作力度;为非公企业举办质量管理培训,提高非公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推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5.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督促各州、市质监部门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引导和组织名牌、国家免检、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首批目录中涉及适合入网企业的产品入网。
6.全面推进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以贯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主线,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云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工作管理规定》;在原有年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严格执行巡查、回访制度,加强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提高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生产许可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各工作环节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督促的体系。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研究和建立证前许可审查与证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加强对生产许可证承检机构、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根据《云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建筑外窗、眼镜产品的审批、发证工作。
7.全面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规划设置和资格许可工作。学习贯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机动车安检机构规划原则及有关检验资格许可的规定和程序,做好2007年云南省新增机动车安检机构规划设置方案;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工作。
8.认真履行认证认可监管职责。按照国家认监委的部署,围绕规范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加大对认证认可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建立健全认证监管组织体系,明确各州(市)县局负责认证监管工作的部门、人员及主管领导;针对认证监管和执法工作特点,加强对认证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各类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的行政监管,规范认证市场,强化执法监督。
9.研究和普及国家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国家质量竞争力指数,分析云南与周边省在竞争力排序上的差距;运用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的方法,尝试进行多种形式与多种经济成份的质量竞争力比较与分析;加大对国家质量竞争力指数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适时在小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试运行。
(二)推进实施标准战略,实现标准化事业的跨越发展。
10.转变观念,探索全省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大力实施标准战略,运用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入制定标准竞争机制,建立起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组织形式,主要行业企业为主体竞争承担的标准制修订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让企业逐渐成为标准需求、立项、制定到实施的标准化活动的主体。在标准制修订、采用国际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等方面推行计划管理;推行技术审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与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分离的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标准化技术机构和标准化中介社会团体的作用。
11.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尽快成立州、市级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第四批、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标准体系、认证体系、监测体系、市场监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2.继续抓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好13家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和33家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工作。在旅游、运输、社区等服务行业中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争取每个州、市选一个试点,以点带面在全省开展此项工作。
13.标准化管理逐步走上信息化动态管理的轨道。用1至2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我省企业执行标准数据库,与代码数据库和标准信息库接口,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摸清家底,及时提示企业所执行标准的废止、更新、替代等情况,并转变管理部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变以前企业找标准为标准找企业。培训成立各个行业的标准技术审查专家库。
14.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促进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做好洱源梅子、程海螺旋藻、红河灯盏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审批后续工作,加大对获准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监管。同时,要积极做好墨江紫米、凤庆滇红茶、罗平小黄姜、富源大河乌猪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争取在2007年向国家质检总局完成3至5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计量基础保障作用。
15.扎实认真的做好节能降耗服务活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拟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牵头落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节能工作。
16.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民生计量执法工程。做好集贸市场计量监督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不能松懈,推动C标志、加强民用“三表”监管工作等。在全省开展计量执法活动,重点做好计量商品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组织全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试点工作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行强检建档工作的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建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努力实现在用计量器具的动态监管。认真组织全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工作,在全省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17.强化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组织各地继续开展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在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推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计量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在拓展检定面,提高受检率上下功夫,做好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比对;引导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面向计量校准市场,通过统一发展规划、统一调配资源、统一量传业务等多种方式,加快我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整合,尽快形成合力将我省校准集团做强做大。
18.稳步推进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制度。成立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做好注册计量师资格考前培训,做好与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云南
(一)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切实维护人民健康安全。
19.积极稳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启动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切实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积极做好白酒生产许可证的过渡和承接工作;严格发证范围、严格发证条件、严格审批时限、严格各岗位人员职责、严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获证企业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扎实推进实施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市场准入制度。
20.积极探索食品小作坊的有效监管办法。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据库,进一步搞清食品小作坊基本数量、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严密监管、严格责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为全面规范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水平打下良好基础;努力帮助有条件的小作坊逐步完善生产条件、健全检验能力,进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走上合法生产的道路,做强做大。
21.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实行定期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突发食品质量安全公共事件专家评估制度;加强应急处理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处理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能力;结合当地实际,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22.强化溯源制度管理,加大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启动食品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实现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审批。按照国家总局将出台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通过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对部分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跟踪抽查;对确实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食品实施召回,并通过加强对企业的产品溯源管理,配合有关方面加大后处理力度,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3.
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业,年内务必取得实效。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要充分发挥基层质监网络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质量承诺等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
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在完成好宣传发动、普查建档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做好总结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的各项工作;对领导不力、落实较差、验收不过关的乡(镇)、县(市)、州(市)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按既定要求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高度重视复原乳的监管工作,继续抓好复原乳的日常监管,防止反弹,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复原乳监管的各项要求。
24.加强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对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整体水平,加强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质量监督员、协管员队伍,扎扎实实把专业监督员、乡镇政府质量监督员和村民委员会质量协管员、企业检验员落到实处。加强新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注册审查员的培训和考核。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努力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
25.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检查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协管员整体联动的“大网络、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监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整合现有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检查与检验检测工作数据的时时交换。制定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支持,力争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层级考核内容。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总结推广应急救援先进经验。
26.结合云南实际,加大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旅游及其相关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使用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重点设备监管及其隐患整改、特种设备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检查五项重点工作。
27.
继续开展监管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规范行政许可过程和许可后续监管。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的普查和整治。开展车用气瓶专项整治,全面完成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完成承压罐车充装站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狠抓生产源头安全质量,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证后监督抽查,加大对不符合条件企业和违规企业的暂停、撤销许可等查处力度。
28.探索安全监管的创新思路,开拓服务工作的新突破。探索建立重点监管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突出抓好对重点设备、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得安全监管,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探索安全型与经济性的统一,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基于风险检验的试点工作。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机制,鼓励节能型特种设备,限制高耗能特种设备,围绕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为地方重大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咨询和检验把关。
三、从源头抓质量,努力促进我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29.以食品打假为突出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以食品打假为今年执法打假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食品标签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用回收物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或在食品包装生产中过量使用增塑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在食品打假工作中,要紧紧抓住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米、面、油、酱油、食醋、白酒、饮料、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中老年食品等敏感产品,同时,要紧紧抓住节假日这些敏感时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30.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要做到过百村、入百户、抽百样;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重点查处在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销售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主要成份严重不足、过期失效、篡改生产日期、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利用标识质量欺诈违法行为,依靠我省36个国家免检企业和龙头企业扶优治劣。逐步建立打假治劣黑名单机制和制度。
31.继续抓好建材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地条钢”,防止反弹现象;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建筑材料,尤其是水泥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继续加大对节电、节水及环保产品,如闸阀、座便器、节能灯、墙地砖、防火材料、环保建材的监管和打假工作;重点加大对茶叶、酒类、移动通讯产品、煤炭、化装品、水产品、燃气质量等产品质量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紧紧围绕我省经济支柱产业,深入开展“两烟”打假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查处水工金属结构、水泥、钢材产品无证生产专项行动,确保我省水电工程建设和建筑工程安全;拓展执法打假领域,维护特种设备
安全,严查土锅炉,严厉打击在地中衡、加油站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
32.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把辖区打假责任制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责任目标,完善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打假治劣保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质监系统整体优势,建立上下互通,突出重点,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做好包括投诉、举报、监管、打假等的质量监督管理的每一件事。
33.加快步伐,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起草《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组织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检验机构进行宣贯、培训。以质量高风险产品为监管重点,紧紧围绕食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工作,在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时,突出食品质量安全,对白砂糖、饮料、冷冻饮品、肉制品、茶叶、酱油、食醋等产品实施省抽查。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抽查覆盖企业、产品面广,抽查数据可比性强、能真实反应行业发展状况和产品质量水平的特点,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更为客观、科学、准确的依据。
34.转变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监督抽查从项目确定、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具体实施、后处理循环闭合工作模式,并以云南质量信息网为平台,加强质监部门与政府、老百姓、企业沟通与交流。在加大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曝光的同时,加大对优秀企业和产品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打假治劣,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作用。突出监督与执法紧密结合的特点,严格执行公告、曝光、行政处罚、强制收回、跟踪抽查、黑名单制度。
35.加大对免检工作以及免检产品和免检企业的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建立培养名牌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省优秀企业产品知名度,提高免检产品市场竞争力;组织基本达到申报国家免检条件的企业争创免检产品工作,认真做好明年我省国家免检产品宣贯、评审和推荐工作。紧紧围绕我省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有计划地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为免检工作创造条件。扩大回访免检企业面,加强质监部门与免检企业质监沟通与交流,不断改进质监部门的工作,督促免检企业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提高,把我省免检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四、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加强技术基础和基层建设
36.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加强研究、指导,通过调研分析、专题汇报、协调沟通等方式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加大对基层局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好县级局办公条件、交通工具、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为县级局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加强对县级局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局的工作机制和执法规范,促进县级局工作职能到位。
37.积极推动质监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金质工程”(一期)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金质工程”(一期)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应用已安装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动态监管的目标;加强人事管理系统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相应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电子签名法的实施,逐步在各项业务系统中应用身份鉴别技术;建立基础网络设施和重要应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总体规划,大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质监队伍信息化素质,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指导和扶持。在实施云南质监“金质工程”(一)期同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认真做好云南质监“金质工程”(二)期的立项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
38.加快技术机构改革和建设步伐。加强各级技术机构制度建设,实行抽检分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检查有效性。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和地方产业特点,加快保障日常监督检验需要、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的州(市)级综合技术检测中心的建设。坚持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并重,积极主动地确定项目,开展科研攻关,早出成果,快出成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途径,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链条。结合《科技管理办法》、《科技奖励办法》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和活力的同时,加快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成本核算改革,在人、才、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努力缩小与国内、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努力构建以国家中心和省中心为骨干,以州(市)级技术机构为基础,分层级建设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省检测网络,不断推进技术机构的快速发展。
39.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以促进节能降耗为重点,促进企业降耗减损,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研发工作。继续大力宣传和贯彻《认可准则》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快速检测反映机制,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检测装备投入,全面提升产品检测能力。围绕食品继续开展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培训和比对试验。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我省技术机构提升检验能力规划。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州(市)级技术机构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申报和建立国家质检中心。努力做好呈贡检验基地的建设工作,力争把云南省质检基地建设成辐射到东南亚周边国家的一流实验基地。加强与省外和国外的合作交流。
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0.加强普法工作。利用3.15、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向社会宣传质检法律知识。结合当年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质监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根据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安排部署,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
4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尽快在质监系统建立权责一致、定岗定责的权力配置机制;公平公正、科学量化的评议考核机制;监督制约、违法必究的责任追究机制;赏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在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实现质监系统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到2010年之前,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4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强化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制定有力措施,建立行政审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行政许可网上受理进程,争取建成省局的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完善后向州、市、县局推广。
43.健全法制监督机制。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提高复议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教育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依法行政,从源头上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建立健全以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为主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呼声和建议。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法制教育、业务素质的能力培养,抓紧执法主体及证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按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全省质监系统第四批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七、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质监队伍活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44.积极稳妥地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扎实抓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摸清情况、认真研究实施意见,在前期调研、登记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做好公务员登记软件数据库录入及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登记工作;认真做好现有人事管理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结合《公务员法》实施,做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的竞聘上岗工作。认真抓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并快步建立新的工资管理体制和相关数据库。
45.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继续推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基层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届中考察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初任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加强全系统干部培训教育管理,组织全系统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调查研究,继续完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不断解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稳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吸引力度,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知荣明辱,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47.打牢根基,狠抓落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注重教育引导,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和“教育活动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打牢质监系统党员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从源头上深化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证后监管制度,加强效能监察,推进行政问责制的落实。
48.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强化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基层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班子建设,逐步在有条件的县级局配备纪检组长,形成强有力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9.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坚决防止和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和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对党内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50.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执行党内通报、报告、情况反映制度,实行党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质监系统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遏制利用职务之便,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汽车;参与赌博,从中敛财;假借他人委托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方式;获取“期权”利益;为配偶和子女、亲属等谋取利益。各级党组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健全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保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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