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厅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发的“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4〕586号)文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厅、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决定对我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取各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包括流动检测车、仪等)按要求如实填报书面版、电子版和单机版或网络版调查表,并对调查资料审核汇总后交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汇总上报的方式。
三、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二次云南省检验检测资源及实验室状况调查的通知”(云质监局函〔2005〕7号)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只是其对外开展检测服务一部分的实验室,在填报《中国实验室资源调查表》的同时,应把其中对食品检验的部分如实填报《全国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表》。
卫生系统的实验室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系统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卫发〔2005〕68号)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的工作。
四、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周密筹划、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证调查工作质量。各所属实验室填报数据后,交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电子版和单机版的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表到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汇总。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