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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质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人员
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
8月8日,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围绕自身实际,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环节,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州局纪检组长李维新、副局长洪德,监察室主任线庆能,食品安全监管科全体人员,以及德宏州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共1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线庆能主任首先传达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党发[2006]53号)文件精神,并对相关条款做了讲述。
纪检组长李维新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以及怎样预防商业贿赂两个方面作了讲话:第一,我州是一个食品工业欠发达的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中,既要做到有利于地方食品行业的发展,又要做到监管到位。第二,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代表质监部门行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肩负着非常重大的责任,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好、服务好,对每个企业都是一把尺子,一个尺度,坚持好国家的标准。第三,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反商业贿赂工作,对工作中容易出现商业贿赂的有关环节进行认真查找,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说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考核工作之后的吃饭及住宿,工作人员不能提要求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不能因个人私情而有失审查的公平性,更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向企业索贿受贿,严禁任何形式的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坚决维护质监部门的形象。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最后,洪副局长也做了强调:要将治理商业贿赂问题摆在重要的位置来看待,要求审查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审查标准,对达不到取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允许通过审查。要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逐步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切实取得工作成效,预防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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