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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吴仪副总理主持会议。会议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质量工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于8月3日召开了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秦光荣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程映萱副省长主持会议。按照会议精神,结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雷厉风行,迅速部署
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抓好质量工作、尤其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对质监部门的一次严峻考验。各单位要雷厉风行,迅速行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秦光荣省长、程映萱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把行动落实到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及省局的安排部署上来,不辱使命,奋发有为,真抓实干。要将各级领导的要求及会议精神结合德宏实际迅速的展开部署并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质量安全涉及大众、关系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紧密相连,加强质量安全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产品质量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质监部门对此负有重要的职责。近年来,在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总体来说我州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措施不断加强。但是,也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很多不足,如:产品标准水平不高、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较少、自主品牌少且市场竞争力不强、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还不能实现零的突破、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还大量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等,这些都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州各级质监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提高质量、维护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宗旨,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对保障质量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以百折不挠、排除万难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各县(市)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起到质量安全监督卫士的作用,打好这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攻坚战。州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监督科。各县(市)局的负责人要对当地的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承担起领导的责任,加强对质量工作和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科(股、室)全力以赴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力度,突出实效,扎扎实实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基础,提高成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将质监工作职能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总局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地从源头抓起,强化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主体,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严格现场核查、严格发证检验、严格审批发证。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发证前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在确保发证质量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采取措施积极帮助、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取证。各县(市)局要切实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必须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年度报告审查必须到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后,年检才能通过。对连续三次巡查不合格或连续两次年检不合格企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制假售假、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获证企业除按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外,还要严格按照规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实施《德宏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
《德宏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对有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加大帮扶的力度,督促其尽快取证。对没有能力办证的小企业、小作坊要督促进行整改,达到要求的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对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要限区域销售,超出限定区域销售的,或拒不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的按照无证产品进行查处。各单位要与小企业、小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小企业、小作坊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销售范围不超过规定区域。承诺应明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
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提高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档案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分类监管,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按照划定的片区,完善“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突出监管重点,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抽查、质量承诺和预警。
三是监管重心下移,以乡镇为基础,充分发挥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员监督网络的作用,尽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县(市)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食品企业的监管,对因食品安全区域监管不力,造成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和事故,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监督责任。
4、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食品添加剂的备案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备案的基本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材料必须齐全,并到企业进行实地查看。在对企业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备案时,对该备案不备案、该查处不查处、发现问题不及时指导企业整改的,将追究负责人领导责任。
5、加强快速反应保障条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理操作手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应急处理演习,提高实战应对能力。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专家评估队伍,及时捕捉敏感信息、及时作出风险评估、及时提出应对建议。检测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先研究食品中非食品原料检验(鉴定)技术和检验(鉴定)方法。要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化办公手段,加快突发事件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标准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首先要对我州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或废止一批标龄过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的企业标准。
其次要严格企业标准技术审查,严格标准备案程序,特别是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标准更要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标准合法备案。
第三要强化企业标准备案的具体措施,包括: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质监部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人员职责,采取有效手段提高队伍素质;②按照现有企业标准备案的模式,继续推行企业标准责任制审查备案制度,对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实行审查后备案,并严格实行技术审查与备案相分离的工作模式,以提高企业标准备案质量;③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加大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加大对无标生产和执行过期作废标准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监督力度,对无标生产、生产中执行失效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根本上解决因标准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
(三)提高质量意识,从源头上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加强与工商、商务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建设,重点推动白酒、月饼、化肥、种子和珠宝首饰等五类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的入网,同时吸引更多企业、更多产品加入到电子监管网络中来,不断扩大网络的覆盖面,力争在2007年我州有3-6家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二是加大对我州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继续围绕食品质量安全这一工作重点,在我州食品生产企业、事业机构化验室中开展食品比对检验工作;贯彻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对已批准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程序认真履行好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监管工作,与我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我州机动车辆实际分布和道理交通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州机动车安检机构建设规划。
三是加大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加强对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受理工作及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探索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杜绝监管中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在受理工作中要严格按规定受理企业申请,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违反规定受理或不受理。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中,着重检查各县市局是否按规定开展年审、巡查、回访工作,是否对已发现的相关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内尽快建盖检测大楼,打造检测硬环境。加大检测设备的投入,拓展检测项目,为全州产品质量检验提供快速高效准确的检测数据。
五是积极组织申报云南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凡达不到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加大对云南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的培育力度,稳步推进名牌战略的深入开展。
六是继续做好企业的帮扶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确保我州的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民生计量管理工作,重点开展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以及民用三表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促进生产生活安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治理超限超载执法用计量器具的法制计量管理,组织开展汽车安全检测线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工业计量,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工程”,加强企业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计量管理和检测技术,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组织宣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促进企业重视和加强能源计量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计量保证。实施“计量服务工程”,以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贯彻《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国际标准以及《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在对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的监管上有新的突破。
(五)强化责任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确保落实重点监控单位的主体责任。根据与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签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切实组织实施;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严格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要明确责任人员,规定整改的时限、进度并落实方案,制订并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对责任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及管理、操作人员个人,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通过全面履行各项安全义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二是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安全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撑,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加大对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管,必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分工,认真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任务,保证重点监控单位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为100%。要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严把重点监控单位特种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性能关,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杜绝因检验把关不严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三是落实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必须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对重点监控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作用,消除监察盲区,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切实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
(六)加大对《德宏州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管理办法》的颁布执行,为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规范德宏珠宝市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标价在500元以上的饰品必须检验,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检查,在柜台销售的珠宝玉石饰品绝大部分能挂牌销售;但是,由于各县市局对《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不够,珠宝商不愿将珠宝饰品送检,导致一部分标价在500元以上的珠宝饰品未经检验就销售。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省局的安排部署,积极选派相关人员参加机动车及其零部件、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培训、电子监管网的培训、生产许可证新细则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各县市局要始终保持执法检查和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打击的震慑作用,深入乡村及城乡结合部提高执法打假的有效性。
1、从五个方面重点抓好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一是重点产品:要以食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尤其是对日常消费量大和高风险产品(白酒、酱油、冷冻饮品、瓶装饮用水、化肥、农地膜、钢材、水泥)的执法检查力度。二是重点环节: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工程工地、专卖点的执法检查。三是重点加工厂点:加大对非法加工窝点以及有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厂点的检查、打击力度。四是重点区域: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执法检查重点,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查处流入农村的假冒伪劣产品。五是重点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以及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无3C认证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严厉打击食品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用非食用酒精勾兑米酒、植物油掺杂掺假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从严从重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2、深入开展区域监管,加大对小作坊和城乡结合部的打假治劣力度。一是按照《德宏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白酒、酱油、饮料、冷冻饮品、米线、饵丝等小作坊加工厂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认真做好小作坊的检查登记、抽样工作;三是对3次抽检不合格的小作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取缔;四是区分好小作坊和黑窝点,对无任何证照的黑窝点坚决取缔;五是对城乡结合部的检查要采取倒查的方法,在农村查到的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追根溯源到生产点。
3、结合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普洱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洱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每一个茶厂、茶叶初制所清仓登记;二是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酒、洋酒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三是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到来之前,加大对涉及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中秋”月饼、“国庆”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四是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面深化打假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乡镇打假信息员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是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认真组织好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严格按照《2007年德宏州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食品、农产品以及与广大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产品质量的定期监督抽查覆盖面,对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要加大抽查频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按照温总理及秦省长的讲话要求,全州各县(市)质监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结合普洱茶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细,找出企业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行动,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
五、严格要求,落实责任
全系统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健全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
1、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特别规定》的颁布表明了国家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决心和态度,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迅速组织对其进行宣贯,认真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责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防止不作为的行为,充分履行好质监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努力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2、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评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不正当交易,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学协会的作用;要加强行政监察,对在监管工作中敷衍塞责、监管不力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坚决打击违法分子和违法违规活动的“保护伞”。
4、重心下移,狠抓基层,努力提高基层的执法把关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州局领导于7月30日至8月1日对梁河、盈江两县的部分食品、建材企业及水电站进行了调研,了解到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也发现质监部门在监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州局决定从州局机关抽调三分之一的人员到各县市局工作三个月,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具体部署是:州局四位局领导率局机关部分人员沉到一线实行分片包干。党组书记、局长张绍旺负责瑞丽片区,成员:杨槐忠、李雪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维新负责潞西片区,成员:蒋世红、余丽莉;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德负责陇川和盈江片区,成员:彭江、杨强林;副调研员杨洪钦负责梁河片区,成员:线庆能、杨赵英。全体下基层指导工作的干部要恪尽职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及废寝忘食的工作干劲,摸清企业情况,抓好此项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突出问题,质检中心要有针对性的加大检测设备的投入力度,对正在采购的设备,要想办法尽快投入使用。
六、加强配合,多管齐下
1、完善联动机制,沟通协作。各县市局、各科室要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并加强与工商、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保证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多汇报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质量安全的责任,发挥促进当地质量安全的作用,打好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场硬仗。
2、善加引导,搞好宣传。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一个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对此高度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保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尤其是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舆情,要及时向州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州局将与州电视台和德宏团结报社合作开办引导消费专栏,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布,在加大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和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公开曝光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优秀企业的宣传,正确引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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